拍卖规则
1、本公司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,对本期书画艺术品向社会公开拍卖,其一切活动都具有法律效力。
2、本公司已在报纸、电视台、网络等媒体刊登拍卖公告,预告拍卖种类、质量、看样时间、地点、拍卖时间、地点。
3、参拍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权了解拍卖标的情况,实地查验拍品,并对自己竞买的行为负责。
4、本公司对所有拍品不承担任何瑕疵责任。
5、参拍者凭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,预交保证金1000元,领取举号牌和相关资料。或通过电话网络报名参拍。
6、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买,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委托证件及本人身份证件,否则,将作为代理人以自己的身份参加竞拍。
7、竞买人可竞拍多幅书画作品,如有一件标的违约,预交的保证金(定金)不予返还,并依据《拍卖法》第39条的规定对其违约的标的追究法律责任。
8、拍卖成交后,买受人必须当场签定《拍卖成交确认书》,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足成交价款和规定的佣金后,方可到本公司领取拍品,或委
托本公司办理快递手续,其邮寄、包装费用由买受人承担。
拍卖会须知
1、竞买人在拍卖会召开前安全有序入场,一张举号牌仅限3人进入拍卖现场。
2、本期拍卖品分为无底价和有底价公开拍卖。依据拍品图录标号顺序开拍。由拍卖师宣布该拍卖标的单位起拍价及加价幅度后,竞买人即按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自由轮番竞价,最终以最高叫价者,以拍卖师落槌后成交。
3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10日内付清成交价及成交价15%的佣金。一次性付清总价款的,佣金按13%计算。
4、本次拍品成交后,本公司对标的货款不开具增值税发票,仅出具收款收据,对其拍卖佣金开具税务票据。
5、竞买人如已有成交,保证金当即转为定金并抵交货款,如未成交,保证金必须在会后10日内凭本公司收款收据办理退款手续。
盐城市神舟拍卖有限公司
二0一六年元月二日